央广网北京6月12日消息 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绍兴监管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对建设银行绍兴分行罚款180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建设银行绍兴分行存在以下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固定资产贷款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款管理不到位,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用于房产投资;贷后管理不到位,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证券市场;员工违规保管客户签字盖章但其他要素不全的信贷资料;员工出借资金给客户使用;浮利分费。
在对建设银行绍兴分行罚款之余,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绍兴监管分局还对多名有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包括时任建设银行柯桥支行行长王华、时任建设银行新昌支行行长章永富、时任建设银行绍兴越城支行副行长吕红梅、时任建设银行上虞支行副行长钱方波。
(截图自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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