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力争实现跨境电商年交易额超300亿美元

2015年12月30日00:00

来源:省政府门户网站

  日前,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申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申建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郑州跨境电商试验区)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申建工作,持续在产业融合、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进一步提升河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推动河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工作更加快速、更为有序地发展。

  意义

  强化河南在“一带一路”战略中的枢纽作用

  《方案》表示,申建郑州跨境电商试验区,有利于充分发挥河南省区位、交通、市场、信息化等综合优势,强化河南省在“一带一路”战略中承东启西、沟通南北的枢纽作用,促进我国东中西部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有利于形成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规则、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供应链服务体系,丰富发展模式,构筑参与国际分工新平台,对形成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有利于培育壮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和生态圈,营造适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环境,为进一步扩大就业、改善民生提供保障。

  目标

  到“十三五”末跨境电商实现年交易额超300亿美元

  《方案》对发展目标作了明确,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传统外贸企业、中小网商积极参与,推动跨境电子商务B2B(企业对企业)、B2C(企业对终端消费者)、O2O(线上到线下)等多种业务模式共同发展,创新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服务模式,打造进出口商品集疏交易示范区和内外贸融合发展示范区,着力扩大进出口规模,进一步引导提升居民消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买全球、卖全球”目标。

  力争到“十三五”末,培育100家跨境电子商务重点企业、50个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20个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培训孵化基地、20个省级公共海外仓、10个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全省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过300亿美元,总体发展水平居中西部前列。

  范围

  跨境电商试验区申建工作分阶段实施

  根据《方案》,郑州跨境电商试验区申建工作分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主要针对在郑州跨境电商试验区“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备案,在郑州市开展业务的各类市场主体;第二阶段拓展到在“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备案,在开封、洛阳、南阳、焦作市开展业务的各类市场主体;第三阶段拓展到在“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备案,在全省开展业务的各类市场主体。

  任务

  建立完善综合园区等服务平台

  《方案》指出,以扩大出口为主攻方向,以B2B模式为发展重点,突出创新驱动,强化部门协同,积极探索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规范发展。

  主要任务有十项内容:一是建立完善综合园区服务平台;二是建设完善人才培养和企业孵化平台;三是建设完善“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四是创新优化监管措施;五是促进税收便利化;六是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七是创新建立智能物流体系;八是创新建立信用管理体系;九是创新建立统计监测体系;十是探索跨境电子商务新规则。

  在支持引进国内外龙头电子商务企业任务中,重点支持世界前100强和国内前50强电子商务企业在河南省设立跨境电子商务总部或区域性、功能性总部。加强与腾讯公司、谷歌公司、京东公司、阿里巴巴公司等企业的合作,培育引进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或服务企业,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配套产业链。(记者 刘成)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