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州证券董秘徐海军:我们将把每年两次高比例现金分红政策坚持下去

2016年10月28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中州证券(股票代码:1375.HK,内地名称为中原证券)发布公告,将其兑现今年上半年分红的时间,由原定的11月11日,提前至10月28日左右,引起市场关注。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州证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徐海军。

  记者:能否简要介绍一下贵司本次的分红情况。

  徐海军:中州证券的分红政策是一年两次现金分红,本次公司将兑现的是今年上半年的红利,分配方案是每10股1元人民币(税前),约合每股0.1158港元。分红时间提前后,将使广大投资者更早分享到公司发展的成果。

  记者:据统计,即便在香港资本市场,实行一年两次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并不是很多。而中州证券不仅一年两次分红,分红比例还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的50%,是典型的高比例分红政策。请问贵司这么做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徐海军:首先,这是我们主动适应香港市场要求的结果。 香港资本市场比较成熟,投资主体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尤其喜欢经营稳定、分红较好的上市公司,比如一直实行高比例现金分红的港交所和汇丰银行等深受香港市场和投资者的青睐。公司2014年6月在香港主板上市后,一开始由于没有绿鞋保护机制等原因,不为香港投资者所认可,后来随着经营业绩的改善和分红政策的调整等,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逐步得以确立,也为公司后来的发展等奠定了基础,在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形成了一种良性循环。

  其次,公司有充足的未分配利润,具备分红的条件。公司在香港上市前有近15亿港元的未分配利润。2016年6月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近11亿港元,这是我们确保兑现分红承诺的强大“蓄水池”。因而,在有充足的留存利润的前提下,公司具备持续分红的条件。

  第三,公司有持续盈利能力,可以保证持续分红。2013年度至2015年度,公司盈利能力稳步提升,特别是2014、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122%、150%。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可以保证分红的持续进行。

  第四,一年两次高比例现金分红政策,也是贯彻证监会等四部委有关保护投资利益的具体体现。去年8月份,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和银监会发布《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鼓励具备分红条件的上市公司实施中期分红。公司积极贯彻相关精神,坚持“诚信厚道”的企业文化理念,实施一年两次分红的政策,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

  实际上,我们的高比例现金分红政策,已走在了香港和内地上市公司的前列,今年初曾受到有关部门的肯定。

  记者:那么,贵司的分红政策未来是否会有改变?

  徐海军:中州证券已步入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轨道,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更好厚待投资者。公司现行的分红政策,是对香港市场和投资者做出过郑重承诺的;根据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议案,我们A股上市后三年仍将坚持现金分红为主、每年现金分红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50%、并且每年两次现金分红的政策,这在我们已预披露的A股上市招股书中已明确承诺。(吴华丹)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