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债委会机制已覆盖全省银行业对公贷款的62%

2017年06月23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6月23日,郑州辖区第三批债委会协议签订暨2017年全省银行业债委会推进工作会议在河南银监局召开,180家企业的债权行共同签署了《债权人委员会协议》。这标志着河南省银行业债委会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至此,债委会机制覆盖河南银行业对公贷款的比例已接近62%。


会议现场

  据河南银监局副局长、债委会推进工作小组组长张春介绍,本次会议扩大了债委会成立范围,覆盖面更广,包括全省所有债权行在3家及以上、贷款余额在5000万至1亿的客户以及债权行在3家及以上、贷款余额在1亿以上且没有在前两批组建债委会范围内的客户。据统计,全省符合标准的企业共计853户、贷款余额达1431.4亿元。


河南银监局副局长、债委会推进工作小组组长张春发表讲话

  大河网记者现场了解到,本次债委会企业以中型企业为主,为支持和帮扶中型企业和民营企业增强经济活力。本批次债委会主债权行原则上由贷款余额最大、在企业注册地的省辖市要设立有分支机构的机构担任,并更适当向中小银行业机构和地方法人机构倾斜。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相比去年3月签订仪式,此次债委会协议签订形式采用圆桌转圈方式顺利签订,签订形式化繁为简,简化流程提高效率。

  2016年,在河南银监局的大力推动下,河南省债委会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跨域,分两批对债务规模1亿元以上且债权行3家以上的企业组建了债委会。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河南省债委会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债委会理念深入人心、制度机制初步建立,债委会支持优质企业、帮扶困难企业、退出僵尸企业的作用初步显现,债委会工作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

  据了解,河南银监局将继续发挥督导作用,积极推进债委会后续工作开展,不断完善债委会运行机制,提升债委会运作平台,拓展债委会功能,加强示范引领,积极与地方政府及司法部门沟通衔接,推动重建银行竞争新秩序和银企合作新关系,进一步发挥债委会在支持实体经济、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企业债务危机、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的作用。

  相关介绍:

  债委会的主体是债权人,债权人是指拥有企业债券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债委会的职责是集体研究对目标企业增加贷款、稳定贷款或是减少贷款等处置措施。值得注意的是,债委会的一大特点是“集体研究”。此前,一家企业可能从多家银行借款,出现危机后银行间各自找企业解决,互相并不“通气”。而债委会鼓励银行抱团,同时也是确保各银行一致行动,形成对企业的合力帮扶。

  债委会还有一大特点,即对帮扶对象采取分类,分为优质企业、困难企业和“僵尸企业”,这是为了防止银行“错杀”一些相对好的企业。此前曾有银行与企业间存在一定的信息沟通不畅,有的银行对资质相对好的企业也实施了减贷、抽贷等操作。(申久燕)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