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发起的“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获批设立

2017年06月15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6月15日,河南省政府金融办官网发布《关于设立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公示》,据公示内容显示,省金融办近日收到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请示》及相关材料,依据相关规定,并经评审专家审核,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符合设立条件

  据了解,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由中原证券做为主发起人,联合省内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及部分民营企业,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为河南省内注册资本最大的小额贷款公司。

  以下为公示:

  省政府金融办关于设立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公示

  近日,我办收到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请示》及相关材料。依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审批工作指引(暂行)》等规定,本着科学、严谨、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办组织专家对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经评审专家审核,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符合设立条件,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为:6月15日—6月21日。

  投诉举报电话:0371—69690835(融资担保处)

  0371—69690885(驻金融办纪检组)

  2017年6月15日

  特别提示:

  (一)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范围:

  小额贷款公司可在核定的行政区域内经营下列业务:

  1、办理各项小额贷款;

  2、办理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

  3、经省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保证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以借贷资金入股,不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按时足额交纳出资,不抽回入股资金。

  (三)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中,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严禁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严禁发放高息贷款,严禁向其股东发放贷款,严禁对外担保,严禁开展理财业务,严禁设分支机构,严禁抽逃注册资本,严禁在核准的经营区域以外开展业务,严禁违法违规宣传。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