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补贴没拿到,这些条件你都具备了吗?

2017年09月11日00:00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农村版

  许昌县贾先生在微信平台上咨询,他流转的土地一直没有拿到过土地流转补贴,到底是为什么呢? 关于土地流转补贴,目前国家对土地流转的鼓励机制已经不仅限于政策支持,而是拿出真金白银的补贴款来鼓励土地流转,但是想拿补贴你需要具备这些条件:

  1.土地流转时间在3年以上,单宗土地流转面积在1000亩以上(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300亩以上)。

  2.土地流转价格不低于农户常年直接经营纯收入或市、县规定基准价,同时确保流转农户每年的收益获得稳定增长。

  对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的规模流转,流转价格的确定应采取实物计价、货币兑换或根据项目盈利水平和物价上涨情况分年确定增长幅度,以确保农民长远土地收益不降低。

  3.已经取得了工商部门营业执照,且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或规模、运作规范(有章程、股权证书、实行“保底分红”)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或农场可以优先获得相应的补贴扶持。

  4.符合土地承包政策法律,土地流转操作规范,已经签署了正规的土地流转合同,合同手续完备,且此合同具有合法效益。

  5.最后还需当地政府重视土地流转工作,能够安排出土地流转后的鼓励扶持资金,用于对土地流转农户的奖励。

  那么在进行土地流转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农村土地经营权交易应具备的条件

  1.权属清晰无争议;

  2.交易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流转交易的真实意愿;

  3.流出方必须是产权权利人,或者受产权权利人委托的组织或个人;

  4.流转交易要符合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规划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等行政规定。

  上述四个条件缺一,交易不应成立。

  土地流转的主要程序1.提出申请土地流出方向村民小组或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

  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包括姓名、单位、需求面积、地类要求、意向流转期限、拟从事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等。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2.审核、登记

  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委会村民小组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登记。

  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审核后,进行登记。

  3.流转价格评估

  土地流转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面积较大的,可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4.信息发布

  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根据流转价格评估结果及土地流转双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务场所进行信息发布,并约请流转当事人会面,平等洽谈。

  5.自愿协商

  县、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作为管理、服务机构,协助土地流转双方依法自愿当面洽谈流转价格、期限等相关事宜。

  6.签订合同

  土地流转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流转意向后,按程序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

  7.鉴证、归档

  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经乡(镇)鉴证。流转面积较大的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公证。合同文本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三份分别由村、乡(镇)、县归档备案。

  最后提醒大家,土地流转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定要写明双方的完整信息、土地相关信息、流转期限、签订日期、流转费用及支付方式、主体范围和优先权等。万一出现纠纷,会派上大用处。

  帮忙记者朱涛整理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