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寿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工作 助力打造健康金融生态

2017年06月01日00:00

来源:大河网

  2017年5月,平安人寿积极响应保监会的号召,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树立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月活动。通过“外宣内教”的方式,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非法集资风险防控责任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支持保险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此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中,平安人寿率先在总部成立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和执行小组,并要求各分公司成立专项小组,保证工作有序开展。总部前后线部门搭建合规风控管理体系,落实非法集资举报工作,开发《珍爱职业生涯,远离非法集资》的线上课程,并要求全员学习。紧密贴近新媒体趋势,策划推出《树立风险意识 远离非法集资》动画短片,提升防范非法集资的接受度。同时,通过内部邮件、内网专栏、内部学习平台等多种渠道,营造“不敢做,不想做,不能做”的合规氛围。

  平安人寿各分公司及下辖机构,积极履行非法集资防范宣传义务,不少机构将防范非法集资的工作深入到营业单位,从社会公众风险意识普及、内外勤违规案例宣导、外部媒体联合发声等多项板块同步开展专项宣传工作。

  对内宣传方面,通过在内部网页上开设“树立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专栏、晨会宣导等形式积极宣导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对外宣传方面,通过分公司公众号、设置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咨询台、摆放宣传易拉宝、投放视频广告、发放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宣传册、在客服柜面及各营业单位悬挂横幅、LED屏滚播标语及职场电视滚动播放远离非法集资相关宣传素材,循环向内、外勤及客户宣传远离非法集资的意义所在。此外,还通过知识竞赛、动画短片等生动形象的方式向社会大众警示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黑龙江分公司、广西分公司、河南分公司,在职场门前陈列“树立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大型签名板和宣传台,工作人员深入到消费者中间分发活动宣传材料,详细宣传非法集资的特征及危害,吸引了广大群众参与,活动宣传效果良好。针对近些年非法集资案件层出不穷,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升级,欺骗诱导性更强的特点,陕西分公司以宣传教育为重点,在主流媒体均刊登了题为《平安人寿提示:树立风险意识 远离非法集资》的文章,向广大市民宣传非法集资的特征及注意事项,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财产安全。

  据了解,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一直以来是平安人寿法律合规宣传的重头工作,并有效结合到日常工作当中。在4月召开的平安人寿2017年高峰会上,中国平安集团董事长兼CEO马明哲也特别提出“对(平安)未来的发展有两点期望,一是专业,二是口碑”,即“不仅要实现队伍规模的逐年增长,而且要做到队伍品质的同步提升”。

  此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专项工作,平安人寿从管理层到普通员工再到社会公众,层层宣导、逐级推广,将“树立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不仅让全体员工和120万营销员在思想上长鸣警钟,在行动上杜绝违规,也引导社会公众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促进社会的长治久安。(平安)

  延伸阅读:防范识别非法集资,避免落入陷阱

  非法集资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当下非法集资总量处于历史高位,2016年全国新发非法集资案件5197起,大案要案频发,其中仅某鹿、e某宝、昆明某亚、某晋四起案件的涉案金额就高达2511亿元,非法集资风险防范面临复杂严峻的形势。不法分子频频进行金融欺诈,对社会和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一般来说非法集资具有以下四大特征:

  (1)以合法形式骗取投资人信任,企业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司法公证集资凭证、合同协议样样俱全;

  (2)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即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3)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4)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 还包括以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非法集资的危害已遍布互联网、房地产、地方交易场所等各大领域。P2P更是已经成为非法集资重灾区。平安人寿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有效避免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1)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无资格的企业进行集资、融资,就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2)对于亲朋好友的高回报、低风险的投资劝说,当事人要多向懂行的朋友或者专业人士咨询后再审慎决策;

  (3)对照银行贷款利率与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

  (4)通过媒体或者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犯案。


编辑:申久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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