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12条红线"对P2P利好 专家呼吁进一步明确退出机制

2015年12月29日00:00

来源:证券时报网

  随着28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监管层正式将P2P(网贷)平台不许涉足的12项行为提上台面,明确画下“12条红线”,确保P2P信息中介定位不走样。

  拍拍贷、珠宝贷和联金所等多家P2P企业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都表示,征求意见稿体现出底线监管思维,对P2P未来是重大利好,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不过,风控专家、深圳P2P平台石榴壳董事长李家安指出,监管办法“美中不足的是退出机制不明确”。如果平台解散、被撤销或破产,如何保护广大投资人的利益?一个平台可能有众多项目,可能涉及成千上万个投资人,五湖四海的投资人如何独自追索?这些都是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办法再次明确了P2P是信息服务平台,禁止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让P2P平台“去担保化”,让投资人自行承担资金风险,确保不偏离信息中介的初衷。团贷网创始人兼CEO唐军说:“年底的负面消息普遍偏多,监管办法出台对于P2P行业是重大利好。”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广州e贷总裁方颂认为,监管指导意见的出台,意味着从业者要在短时间内作出调整,管理和运营成本将大幅提高,迅速提升管理和运营水平,满足监管要求。若不能满足监管要求,也可在整改期内选择退出这个行业。这既是保护自己,也有利于行业发展。

  “监管细则明确了,我们布局也在加快调整。”财路通联合创始人司天石表示,接下来的战略布局上,将对现有平台业务进行拆分,针对关键业务环节,融合不同层面的优势,建设更为专业的理财平台、资产平台和征信平台,使公司更符合信息中介定位。

  “细则出台后,我们和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更有信心了。”中国人寿(601628,股吧)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要客业务部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段远翔认为,监管办法出台前,国寿财险内部花费一年左右时间、动用大量资源,联合财路通推出了业内首个“信贷审核责任险”。

  段远翔说,如今监管办法本身就是一个标准,有利于银行保险等大型金融机构制定与P2P的业务合作标准,改变了以往与P2P平台很多业务合作苦于没有标准的情况。

  “未来一年将是监管具体落地的一年。”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认为,监管办法对P2P线上线下各个环节都作出了明确规范,操作性很强,各地监管机构对投资者保护工作更容易展开,未来网络借贷将更规范。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