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支付新规“剑指”实名制

2016年01月06日00:00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史上最严支付新规“剑指”实名制

  第1财金专讯 日前,央行出台了被誉为“史上最严格”的支付办法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虽然早在去年9月份,该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已经给市场打了预防针,然而,对于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以及老百姓而言,仍然有着不小的影响。

  根据《办法》要求,支付机构要坚持支付账户实名制底线,要求支付机构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机制,切实落实反洗钱、反恐怖融资要求,防范和遏制违法犯罪活动。

  银率网分析师闫自杰告诉记者,央行账户分类新规的推出,是在监管层面为商业银行的互联网化改革定好框架,划清了各类账户的业务边界,同时也表现出更加严格的“实名制”监管倾向。

  对于一类账户,核心要求有三点:一是证件有效性,二是申请人与证件的一致性,三是开户人是基于本人意愿开户,具有自愿性,这三点要求背后是严格落实“人工核查和面签”。这对传统的柜面开户来说是没有影响的,主要影响的是通过智能机具开立实名制账户,以后通过银行网点的智能机具开立一类账户,必须由银行网点的工作人员做现场核查。随着银行网点智能化改造推进,对通过智能机具展业的要求进行清晰规定,落实人工辅助核查,从风险控制角度来说是有必要的。

  对于二类账户,更多的是针对纯互联网银行业务(如传统商业银行的直销银行、阿里的网商银行、腾讯的微众银行等),对其开立的虚拟账户进行账户种类划分和业务范围限定。新规出台之后,纯互联网银行账户的二类账户地位明确,纯互联网银行账户在原来的存款、投资理财等功能之外,新增了支付功能,单日最高限额10000元,这就使得虚拟账户具有了“有限支付”功能,以后互联网银行账户可以用于网上购物支付。

  对于三类账户,可以看作是一个“零钱包”属性的账户,小额消费、缴费的功能限定,主要是为银行提供的小额闪付、小额免密支付等业务做出账户层面的规范,从“银行可在Ⅰ类户实体介质上加载Ⅲ类账户功能”这一规定中可以体现出来。

  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董希淼董希淼指出,目前50%的支付都没有实名认证,是因为此前的监管较松,对于任何一个规范监管的市场,实名制支付都是基础中的基础,现在进行规范是必须做的一步。 (证日)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