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金融办对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349号建议的答复

2017年11月22日11:3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金融办

何秋安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去杠杆、去产能、化解互保债务危机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办职责和省政府国资委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对于去杠杆、去产能、化解互保债务危机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采纳和推广。

一、多方联动共同破解企业互保链难题

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高发的困境,既要强化企业内功,提升内部治理能力,进一步树立法律意识;又要完善外部环境,健全银行内控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引导和司法保障。内因主导,外因推动,内外因结合共同促进,才能从根本上破除担保链风险产生的隐患。

(一)企业层面:要注重长远发展,减少盲目投资的冲动,确定产业定位和经营方向,不要盲目将钱投入高风险领域;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风险管理意识,不盲目为不熟悉的企业担保,同时要控制担保规模,防止超出自身能力范围;困难企业要主动承担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自救,配合监管协调,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二)银行层面:要稳健经营,控制企业过度负债,改变贷款风险管理中过度依赖担保等第二还款来源的做法,把企业第一还款来源作为授信额度控制和贷款风险管理的首要条件;要设定互保联保贷款规模,适当降低互保、联保、循环保贷款比重,注重从源头上防范多头授信、连环互保风险;坚持差别化处置原则,提升不良贷款管控水平,不搞“一刀切”式的抽贷、停贷、压贷。对暂时出现资金紧张,但属于国家政策支持产业,或有市场、有客户、有核心竞争力、有科技含量的企业,银行应主动让利,帮助困难企业度过难关。

(三)政府层面:要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建设,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引导企业适度投融资,理性发展,加快转型,督促健全财务制度和信息披露机制,提高诚信水平;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科学评估涉险企业的类别,对银行进行劝导、协调,形成统一的救助行动,以防止银行单独采取极端方式突然处置,使担保链内企业由于资金链断裂造成大面积停产、倒闭,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加强风险监测与预警,形成困难企业分类名单,分类灵活快速处置,阻断风险蔓延,有效化解担保链风险传导,防止引发多米诺骨牌式的恶性连环效应;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建立“政银担”三方共同分担融资担保代偿损失机制,分散担保机构经营风险,增强担保能力,逐步以专业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替代企业之间的互保联保关系,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积极参与企业担保链解困。

(四)法院层面:要积极参与地方困难企业的风险处置,推动分类处置与协调处置以及帮扶机制与司法程序的协调和对接;差异化处置企业风险,慎重对担保企业采取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尽量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防范担保链风险扩张;加快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加大金融债权案件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方法,提高金融债权受偿率;加大逃废债行为打击力度,防止逃废债行为发生;发挥破产审判职能,盘活优化资产,切实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

二、逐步以融资担保体系替代企业间的互保联保关系

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51号)为抓手,按照“减量增质、做精做强”的要求, 进一步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逐步以省、市、县三级健全的和较强担保服务能力的融资担保体系替代企业间的互保联保关系。

(一)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能力。以省、市、县级财政出资的担保机构为重点,整合担保资源,实施机构重组,聚焦政策支持,加大资本金注入。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加资本金, 有针对性地加快发展一批政府出资为主、主业突出、实力较强的政府性担保机构,使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能力有较大提升,作为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主力军,支撑行业发展。

(二)完善再担保机制。进一步明确省级再担保机构的政策性定位,按照政府主导、专业管理、市场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其传递政策导向、引导行业规范经营、化解行业风险的“稳定器”作用,推动省级再担保机构以股权和再担保业务为纽带,构建覆盖全省的融资担保体系。

(三)加快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落实中央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政策,加强行业指导和服务,加快推进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业务运营,力争2017年底前,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实现注册资本30亿元以上,业务覆盖30个主要农业大县。

(四)规范发展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鼓励支持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资本、人才、风险管理、业务创新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兼并重组、参股控股政府性担保机构等方式做大做强。积极培育一批资本金规模较大、治理结构完善、依法合规经营、具备较强担保能力的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

三、多措施稳步化解当前企业互保链风险

(一)深入开展提质增效活动。企业把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作为化解债务降杠杆的根本举措。大力开拓市场,科学组织生产,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严格控制生产成本,从严控制非生产支出,努力拓展盈利空间。推动企业符合市场定位,突出主业,明确相关副业,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综合竞争力。

(二)落实政策去杠杆。2017年2月21日省人民政府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4号),其附件《河南省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市场化债转股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并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以省政府出台的政策为依据,实施一企一策降低杠杆率。

(三)妥善处置去产能债务。一是探索推广将去产能债务按账面价值剥离到资产管理公司;二是比照政策性破产政策,研究出台支持措施,对剥离到资产管理公司的债务核销给予政策补贴。

(四)强化债委会作用。债权行定期召开债委会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稳贷、增贷措施,制订化解互保债务危机预案,协调银行债转股推进,切实做到稳定信贷、降低杠杆,最大限度地支持实体企业。

我们相信,在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经济将会走向规范、快速的发展轨道。再次感谢您对全省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