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金融办对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50279号提案的答复

2017年11月22日11:3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金融办

中国民主促进会河南省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进河南农村金融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我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把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作为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先后制定出台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深化农信社改革等政策措施,着力加强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提升金融服务“三农”水平,推进农村金融健康发展。

(一)加强农村金融创新。加大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力度,顺应农村改革、农业发展趋势,抓好“两权”抵押、农机租赁等专业产品创新。截至2016年末,全省有9个县(市)已探索开办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贷款余额2.2亿元,全年累计发放97笔、1.63亿元。2个县(市)、已探索开办农房抵押贷款业务,贷款余额0.99亿元,全年累计发放689笔、0.89亿元。持续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汇总梳理各市县在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推进过程中的创新产品,形成汇编并在全省进行推广,进一步提高我省农村金融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兰考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获批。大力推广人保财险“政银保”保险增信服务模式,提高贫困户贷款可获得性,助力产业脱贫。

(二)强化农村金融主体建设。鼓励金融机构根据自身业务结构和特点,建立适应“三农”需要的专门机构和运营机制,建立符合涉农业务新特点的决策和审批流程。加快推进农信社体制改革,按照一社一策原则,逐社测算相关指标,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导力度,解决实际困难。截至2016年末,全省139家联社,已有107家完成改制或达到组建标准,占比77%。推动村镇银行加快设立,全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达82家,5家正在进行审批,覆盖90个县市,县市覆盖面达83%,覆盖贫困县数和法人机构数居全国前列,有力支持城镇化发展。推动农行、邮储银行成立“三农”金融事业部,加强支农专业队伍建设。

(三)加强农村支付环境建设。运用“互联网+服务”思维,创新推出“普惠金融一网通”公众号平台,支持办理涉农补贴查询及社保医保、水电煤气等公共事业缴费,率先在兰考等6县试点运行,目前,用户已达9.2万人。探索设立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推进综合性惠农支付服务建设,实施重点区域用卡无障碍建设工程。

下一步,我办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一系列金融支农政策措施,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和普惠金融建设为抓手,着力扩大涉农融资规模,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为“三农”发展提供有效金融支撑。

一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快农信社改革,按照“稳定县域法人、鼓励城区整合”的总要求和“统筹谋划、整体推进、一社一策、分类实施”的原则,积极稳妥组建农村商业银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入股。推动村镇银行发展壮大,加快村镇银行在农业地区、产粮大县的布局,进一步提高民间资本的参与度,尽快实现县域全覆盖,并积极向乡镇延伸机构。推动驻豫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在省辖市全覆盖、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

二是加强农村金融创新。围绕扩大抵押担保物范围、金融服务工作流程、农业产业链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研发一批适合“三农”金融产品。按照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在济源、兰考等25个市县继续开展试点工作。按照国家批复的11个县(市)纳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要求,积极稳妥开展试点。推进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组建,形成覆盖全省粮食主产区及主要农业大县的担保网络。

三是加快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村村通”建设,着力打通农村金融发展的“最后一公里”,加快在金融服务空白区进行布局,广泛布设ATM、POS机、转账电话和自助服务终端等金融电子机具,延伸村级基础金融服务,2020年之前实现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同时,不断优化服务内容,实现由“从无到有”向“从有到优”转变。

感谢贵单位对我省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