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金融办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0053号提案的答复

2017年11月22日11:3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金融办

省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型城镇化对我省实现新一轮发展意义重大,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城镇化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呈现明显的正向关系,城镇化对民营经济加快‘调结构、转方式’的步伐有着重要意义,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正是我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举措。推动新型城镇化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公共必需品的生产以及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的建设。而民营经济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发展,不仅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为政府推进城镇化提供了宝贵的资金支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的论述中指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融入城镇化进程,不仅可以弥补城镇化发展中的资金“短板”,又能为大量闲散的民间资本找到出路。

虽然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明确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商贸流通、金融服务、社会事业等领域,但是在具体落实中,民间投资依然存在市场准入有障碍、民间金融规范不足等问题,直接制约其促进城镇化发展的脚步。省工商联提出的 “关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提案很及时,对我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有着重要意义。

作为我省一项重要工作,省委、省政府对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高度重视,通过建立机构,完善政策,着力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了做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成立了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部署全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并在2016年研究出台了《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意见》(豫发〔2016〕39号)。为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省政府还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投融资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214号),明确“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建立政府与市场分工合理的投融资体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有经营性收益和现金流的融资平台转型改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措施予以支持。进一步放开市政公用事业领域,按照经营性、准经营性、非经营性标准对建设项目进行分类,明确还款和收益来源,整合公用事业项目资源,有效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我办按照省政府要求,积极配合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等部门,支持和推动各金融机构、省级投融资公司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争取政策性金融支持

一是推动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与省住建厅联合下发了《开发性金融支持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将充分发挥在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关键时期的开发性金融支持作用,把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作为开发性金融“十三五”期间重点业务领域,探索研究县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新机制,努力保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融资需求,服务河南省发展战略。全省各县(市)要把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作为重点合作银行,加强合作,增强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资金保障,加快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

二是积极推动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与各地签署合作协议。《意见》正式发布后,我办积极推动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与焦作市、周口市、驻马店市、新蔡县等多个市、县人民政府签署了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合作协议,以脱贫攻坚、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领域为重点项目建设,助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建设。

三是推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通知》,农发行河南省分行专门成立城建设提质工程金融服务小组,并要求各市分行成立相应的服务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开辟绿色通道,全面服务于全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投融资工作。对水利建设、棚户区改造和扶贫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可使用PSL贷款利率,其他项目融资实行低于当地利率水平的优惠利率政策。

二、加大金融创新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根据自身业务结构和特点,研发推进适应白城建设体质工程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舞钢农商行以服务新农村、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契机,推出了以农房房产证为抵押,适合新型农村社区的金融产品——“兴万家”新型农村社区居民住房抵押贷款。扎实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实验区对各试点地区成熟的金融创新产品、模式进行梳理总结,依据可复制、易推广的原则,整合为八大类创新模式、五十三种创新产品,在全省复制推广。稳妥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试点工作,2017年前3个月,全省9个农地试点县累计发放农地贷款96笔、8081万元,3月末,农地贷款余额2.94亿元;2个农房试点县发放农房贷款283笔、3180万元,3月末,农房贷款余额0.88亿元。

三、完善支农支小金融体系

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按照一社一策原则,逐社测算相关指标,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加强督导力度,定期、不定期根据组建工作方案确定的进度安排对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督促政策落实,解决实际困难。截至目前,全省139家县级农信社,已有109家完成改制或达到农商行组建标准。推动农业银行、邮储银行成立“三农”金融事业部,加强支农专业队伍建设。

四、积极推动各地发行债券

我办积极推动各地发行债券,进一步提高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直接融资比例,降低融资成本。2016年,各地政府投融资公司共发行债券870.7亿元,有力的支持了我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一是支持省级投融资公司发行债券。2016年省高速公路收费还贷中心共发行债券127亿元,用于我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省豫资公司共发行债券67.5亿元,主要用于我省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化项目;交投集团及其下属中原高速共发行债券115亿元。二是鼓励各地创新发债模式。我省针对地下综合管廊及停车场项目发行的首只债券——“2016年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上交所双市场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规模达19.5亿元;我省首只县级城市发行的停车场建设专项企业债券——“禹州市投资总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通过券商渠道和上交所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规模达12.8亿元。

五、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项目落地

支持省豫资公司努力推进重点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项目落地。2016年,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共计支持85个项目。其中,2016年新增项目43个,募集基金总额2086.33亿元,批复授信1013.81亿元,签订合同925.81亿元,金融机构已投放到项目690.09亿元,省豫资公司跟投92亿元。项目涉及棚户区改造、城镇化项目、公租房、轨道交通、城市道路、土地储备、污水处理等领域。

六、努力提升PPP业务能力

PPP模式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有效手段。为推动我省PPP业务开展,提升业务能力,省政府成立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中心,并设立了河南省PPP开发性基金。2016年,河南省PPP开发性基金已经完成洛阳等6个地市14个PPP项目的资金投放,共计8.83亿元,帮助项目公司获得金融机构33.45亿元授信支持。一是进一步加快PPP基金投资进度。我办积极协调相关金融机构与省豫资公司进行研究,对PPP基金进行了调整,提高资本支持额度(总投资10%、注册资本20%或政府出资部分的65%),降低投资利率(基准利率下浮10%)。二是支持省水投公司与安阳、周口、信阳、商丘、沁阳、郏县、清丰等28个市县开展合作,推进项目34个,签订战略合作协议13个,落地PPP项目 12个,累计合同签约额93.66亿元。

下一步,我办将积极配合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共同推进我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相关工作的开展。一是积极组织各金融机构开展相关业务的研究,并加强行业的交流和经验分享,共同推进金融机构支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项目实施。二是会同金融机构和省级投融资公司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运作方式,对于开展比较成功的项目及时总结经验并开展宣介,逐步向其他领域进行推广。三是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帮助协调解决金融机构、投融资公司在开展相关业务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扩大我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项目的融资规模,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百城建设提质工程。

最后,感谢贵单位对我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同时,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努力推动我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相关工作的开展。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