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农业项目 骗子专“钓”老人骗取300多万

2018年01月12日11:35

来源:中国经济网

  正义网荆门1月11日电(通讯员 杜鹃)以农业项目为幌子,以高息为诱饵,皮包公司先后忽悠100多位老人来听课、投资,让老人血本无归。1月9日,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杨某、李某经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公诉,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分别被处罚金15万元、10万元。

  2015年10月,42岁的湖南人杨某,以湖南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义,虚构种植玫瑰花、养殖娃娃鱼等高科技农业产业投资项目,在湖南长沙、湖北襄阳等地吸收公众存款。因支付缺口较大,杨某与23岁的湖北襄阳人李某商量,在荆门市东宝区注册成立分公司,继续吸收公众存款。

  2015年10月20日,荆门分公司成立,杨某任公司法人代表、负责人,李某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李某负责组建运营团队,向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并按资金总额的23%提取佣金。

  2015年11月9日至2016年8月29日期间,这家公司以签订《借款合同》的方式,在东宝区向陆某、代某等102名社会人员非法吸收存款317万余元,其中绝大多数都是老年人,有9人借款超过(包含)10万元。

  一段时间后,投资的老人们陆续收不到利息,加上部分老人的家人也发现了其投资的事情,老人们这才意识到受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到案发时,部分受害人未拿到过一分钱的利息;利息最多的有14300元,受害人投资了11.65万元。

  据了解,杨某吸收资金后,除按约定支付给李某组织的营销团队23%的佣金外,其余款项用于支付湖南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别处的借款利息以及公司和个人的日常开支,截至案发时,仍欠付本金315万余元。

  不久,杨某、李某被警方抓获,随后被东宝检察院提起公诉。

  该院主办此案的检察官认为,杨某、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317万余元,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鉴于两人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理。法院遂判处杨某、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半,并处杨某罚金15万元、李某罚金10万元;对两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