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他人财物1.7亿余元,孙政才受贿案一审开庭

2018年04月12日14:12

来源:新华社

  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

  孙政才受贿案一审开庭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孙政才利用担任北京市顺义区委书记、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农业部部长、吉林省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者伙同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亿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孙政才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对出庭作证的两名证人进行了交叉询问,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孙政才进行了最后陈述,表示自己受到法律的庄严审判,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自己心服口服,真诚地认罪、悔罪,真诚地服从法院判决。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13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