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在9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吹风会上表示,从2015年以来,我国先后4次降低或者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总体的社保费率从41%降到37.25%,总体降幅接近10%,累计降低企业成本约3150亿元。
游钧介绍,4月4日国务院第三次常务会议确定的降低用工成本措施主要是延续2016年以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从20%降到19%的政策,原来是到2018年4月30日到期,现在延迟一年到2019年的4月30号。之所以做出延迟的决策,是统筹考虑了当前的经济运行的情况对基金征缴的影响,人口老龄化对基金支付的压力以及基金收支地区性的差异等因素,应该说是有的放矢、精准发力,在降低企业成本的前提下,确保基金的运行不发生风险。经测算,政策执行期内可以为企业降低成本大约是540亿元。
游钧指出,从2017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运行情况来看,基金运行总体平稳且稳中向好。2017年的征缴收入增幅达到17%,是近五年来的最高水平,基金总收入达到3.3万亿元,支出2.85万亿元,当期结余约4400亿元。累计结余达到了4.14万亿元,可支付月数达到17.4个月。
“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养老保险的费率不会影响到基金正常的运行,不会影响到养老金待遇的水平和正常的调整。”游钧说,这次延续阶段性降费的政策是经过认真、科学的测算和论证的,阶段性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的地区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9个月以上,基金的支撑能力有保障。据测算,养老保险基金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绝大部分地区还是能够当期收大于支,少数收不抵支的可以利用累计的结余来调剂。
另外,从2016年开始实施阶段性降费以来,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仅没有降,还连续两年提高了基础养老金水平。今年的养老金的待遇调整工作也已部署,将有1.14亿退休人员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