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2019年起国企不再承担“三供一业”相关费用

2018年04月13日14:06

来源:中国经济网

  据国资委网站消息,近日,国资委副主任孟建民在“在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培训”上的讲话中表示:2019年起国企不再承担“三供一业”相关费用。国有企业要主动作为,千方百计多渠道筹措资金,仅实施改造没有实质性移交的,将来清算时要收回补助资金。

  孟建民表示,要加快维修改造工作进度,确保2018年底前移交管理服务职能,并尽可能完成资产划转。实行“先移交后改造”的,要在2018年底前完成管理服务职能移交和资产划转,并按进度要求实施维修改造。个别确有特殊情况的,也要做到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孟建民指出,要进一步落实先移交后改造,规范分离移交工作,确保实质性移交。“三供一业”管理职能移交接收单位负责,同时将“三供一业”相关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维修改造资金)划转接收单位,再由接收单位按照协议确定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维修改造,并按照协议确定的有关时间要求按时完成维修改造工作。中央企业“三供一业”维修改造不突破当地基础设施平均水平,维修改造费用原则上不超过中央财政对中央下放企业“三供一业”分项目户均改造费用补助标准和地方国有企业分离移交费用水平。国有企业要主动作为,千方百计多渠道筹措资金。仅实施改造没有实质性移交的,将来清算时要收回补助资金。

  据了解,“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指国企(含企业和科研院所)将家属区水、电、暖和物业管理职能从国企剥离,转由社会专业单位实施管理的一项管理工作。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