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减税落到实处 河南省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5月1日起实行

2018年04月26日13:57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4月26日上午,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召开“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新闻通报会,通报了河南省国税局在深化增值税改革方面实施措施和取得成效。我省将迅速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把减税政策落到实处,助力企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具体措施将从2018年5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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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主要有三项:一是直接降低税率。将现行绝大多数制造业和商品流通业的17%税率降为16%,将交通运输、建筑、房地产和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以及农产品等货物的11%税率降为10%。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统一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三是退还部分企业的留抵税额。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和电网企业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河南省国税局副局长杨贵荣表示,下一步,省国税部门将持续加大宣传辅导力度,密切关注深化增值税改革的运行情况,及时回应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问题和建议,切实将减税政策落到实处,助力企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务晨阳 王克伟)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