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税延养老保险”)业务,首批获准经营公司名单出炉。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根据《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有12家保险公司符合所列经营要求。这12家公司分别为: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养老、新华人寿、太平养老、太平人寿、泰康养老、泰康人寿、阳光人寿、中信保诚、中意人寿、英大人寿。
银保监会要求,进入名单的保险公司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做到依法合规、安全稳健,做好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
所谓税延养老保险,是指允许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投保人在个税前列支保费,等到将来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税。由于退休后收入通常大幅低于退休前,这意味着领取保险金时投保人要交的税款变少,同时降低了投保人当期的税务负担。
对于首批获得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经营资格,中国太保寿险副总经理郁华表示,中国太保寿险在经营理念、能力建设方面均已符合经营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的各项要求,并在产品、技术、人才、服务等方面做好了充分准备,产品获得批准后即可正式启动销售。此次首批获得经营资格,既是监管机构对中国太保的认可,也将鞭策公司持续发力,坚决落实好税延养老这项惠民政策,提供优质的税延养老保险业务与服务。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对保险公司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经营行为进行严格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业务规范健康开展;同时,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继续对保险公司报送的开展税延养老保险业务报告进行核对,及时更新公司名单。
多家首批入围险企对记者表示,已经做好准备开战税延养老保险业务。太平人寿称,已完成税延养老保险业务上线经营的各项准备工作,业务系统已经通过中保信验收,专项产品也已向银保监报送审批,待批复完成后,将第一时间在上海、福建省(含厦门)、苏州工业园区三个试点区域启动销售。
新华保险亦表示已在上海市、福建省和苏州工业园区正式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