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给地方高校发钱 河南获得资金最多 高达7.67亿元

2018年07月24日09:11

来源:中国青年报

  导读

  近日,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达2018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总经费高达114.6亿元。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作为中央财政支持地方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改革发展的专项资金,该项资金主要作用有:

  ①支持各地改革完善地方高校预算拨款制度,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

  ②支持地方高校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加强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

  ③按照国家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支持地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名单!114.6亿元投给全国地方高校

  据统计,从这份数据来看,2018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高达114.6亿元(不含提高生均拨款奖补部分),获经费较多的省份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

  其中河南省所获资金最多,高达7.67亿元。四川获得5.58亿元,位居第二位。湖南省获得5.42亿元,位居第三位。陕西获得5.25亿元,位居第四位。广西获得5.24亿元,位居第五位。这些省份都位于中西部地区,而且省属高校数量较多。

  专项资金花在哪儿?这些地方坚决不能用!

  中国青年报发现,不少高校已经公示或召开专门会议论证资金去向。

  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人才办公室公示消息,部分资金将用于教师人才培养,吉林建筑大学拟将部分资金用于“建筑学学科专业创新创业基地提升改造”。

  对于资金如何使用,教育部《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在分配专项资金时,要结合本地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加大统筹力度,突出支持重点,强化政策导向,向拥有高水平学科的高校倾斜,向办学质量高、办学特色鲜明的高校倾斜,向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区高校倾斜,向转型发展、协同创新等改革成效好的高校倾斜,向资金管理绩效好的高校倾斜。

  地方高校在具体使用专项资金时,要注重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向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倾斜,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同时,第十条规定,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对外投资、偿还债务、支付利息、捐赠赞助等支出,不得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广西高校获拨5.2亿专项资金,这所大学获1亿多元!

  这笔国家专项资金各校能拿到多少?根据南国早报报道,广西获得5.2亿多元(不含提高生均拨款奖补部分),同比增加约2.3亿元。

  其中,明确广西大学获“部省合建”资金1.2亿元、“双一流”建设资金1200万元。

  据报道,下一步,广西在分配该项资金时将会: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向办学质量高、办学特色鲜明的高校倾斜,向转型发展、协同创新等改革成效好的高校倾斜。

编辑:申久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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