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记者申久燕)7月31日,河南银监局官网公布5张罚单,分别对两家农商行相关负责人进行警告并对单位处以罚款。其中,鹤壁农商银行被罚50万元,浚县农商银行被罚40万元。
具体如下:
鹤壁农商银行由于违规开展同业投资业务,违反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金业务监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215号)第一条第(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予以处罚50万元。
姜挺杰对鹤壁农商银行违规开展同业投资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被鹤壁银监分局予以警告处分。
浚县农商银行由于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超标,违反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6〕42号)第三条和《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银监会令2010年第4号)第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予以罚款人民币40万元。
张保国、李俊峰对浚县农商银行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超标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被鹤壁银监分局予以警告处分。
上个月,因为未按照规定报送现场检查整改报告,浚县农商行已领一张罚单,被鹤壁银监分局罚款10万元。
公告截图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