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一农民给孩子取学费,钱款被冻结,自己莫名已成“黑户”!?

2018年09月04日10:01

来源:大河报鹤壁

  近日,鹤壁务农的韩女士不明就里被郑州金水区法院列为强制执行对象。6月27日,韩女士在农业银行鹤壁分行网点给孩子取学费,却查询到名下钱款全部冻结,称她在中国农业银行郑州管城支行申请办理了信用卡逾期未还,已经被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从未在郑州办理过任何金融业务的韩女士一头雾水,银行是如何办理出没有她签字的信用卡?谁盗用了她的信息,卡如今又在谁手中?

  韩女士在金水区法院调取的“被贷款”资料

  农妇给孩子取学费被告知钱款冻结已成“黑户”

  “我就没出过远门,近两三年才去过郑州,待得时间从没超过12个小时,也没办理过郑州的金融业务,怎么就多出郑州的信用卡,还成了黑户?孩子的学费如今被冻结着,我该怎么办?”鹤壁的韩女士急得哭着向本报记者求助。

  据韩女士介绍,她一直在农村务农,近两年因为孩子上学才在淇滨区城区租了套房子。6月27日她去农业银行鹤壁分行网点给孩子取学费,却查询不到钱款,柜台工作人员查询后告诉她,她的钱款全部被法院冻结,已经列入失信“黑名单”。再三要求下,银行工作人员帮她查询到,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管城支行她办理了一张信用卡,逾期6万余元未还。

  “当时我都蒙了,去郑州的时候身份证也没有办法买票。”韩女士又气又急地说道,6月29日,在她老公的陪同下,匆匆忙忙赶到农业银行郑州管城支行,“银行什么资料也不提供,一直要求让我去法院起诉。”韩女士又赶到郑州金水区人民法院,由于是周五只提取了判决书和个人信息。7月2日,韩女士夫妻二人再次赶到郑州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提取了卷宗。

  “我的身份证从没有丢过,也没有外借过,卷宗中根本就没有身份证信息,我的个人信息怎么会被盗用,办理的信用卡又在何处?银行又是如何通过的审核?”这些谜团让韩女士很是焦急。

  除名字、身份证信息正确,其他信息全部“造假”

  记者在韩女士提供的卷宗中看到,银行提供的韩女士办卡申请表上,2013年3月5日韩女士已经申请办理了信用卡,在郑州快捷家政有限公司工作5年,个人年收入26万元,在郑州金水区南阳路中亨2号院6号楼707室居住了4年,并附有韩女士的“亲笔签名”。

  朋友靳海连、亲属靳秀萍作为韩女士的联系人,她表示一个也不认识,亲属一栏中唯一留的地址竟是韩女士山城区娘家的地址。而通过审核的银行营销人员却填写着,亲访客户、亲见客户签名、亲见客户身份证件与资信证明原件。

  “这些年我一直在家种地,照顾孩子。这张表上除了名字和身份证号正确以外,其他信息全部是假的。我的身份证在2012年9月就已经更换成新的,地址属于淇滨区,卷宗中的身份证地址确还是山城区,银行的审核人员难道都不审核,还是故意而为之?”韩女士表示质疑。

  记者试图拨打了信息表上所填写的所有联系电话,竟无一个能打通。

  “真人现身”漏洞百出 银行表示只能去法院起诉

  韩女士告诉记者,银行在法院起诉过程中仅提供了办理信用卡申请表、收入证明、信用合约章程,竟没有她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征信内容。记者翻阅卷宗也没有找到韩女士“办卡”时的身份证复印件。

  记者在韩女士打出的个人征信上看到,2013年3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发放了信用卡,授信额度50000元。截止2018年5月17日,账户状态为“呆账”,余额为67799元。而最近一次还款日期竟也是2013年3月30日。

  “至始自终我只接到过一次自称是郑州法院的电话,当时以为是诈骗电话,还非常恼火地给挂断了。”韩女士回忆说。

  在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中,韩女士缺席。银行代理律师表示信用卡发放后,韩女士多次消费,银行组织人员多次催要,但韩女士拒绝偿还借款。银行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中包含信用卡申请表、信用合约章程、身份证复印件、收入证明、基本信息明细、账户详细信息及催收资料信息。法院最终判决,韩女士支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管城支行本金及利息64913.29元。落款日期为2017年6月28日。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农业银行郑州管城支行信贷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韩女士是否是本人签字必须经过鉴定,当年办卡的具体细节,办理此信用卡的该银行工作人员由于时间间隔太长记不清楚了,案件已经在法院进行强制执行,韩女士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电话又联系了郑州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电话中表示称韩女士所说“被贷款”一案是判决上出现的问题,具体得联系审判的法官。执行上不能解除对韩女士的强制执行手段。

  记者按照法院公告打给郑州金水区人民法院电话却始终未接通。

编辑:申久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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