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农商行违规开展信贷业务被罚款80万 负责人被警告

2018年10月12日14:5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10月12日,记者从河南银监局官网获悉,由于违规开展信贷业务,河南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确山农商行)被罚款80万元,负责人徐东涛被警告。

  根据行政处罚公开信息表,确山农商行法定代表人为李斌,此次该行违规开展信贷业务,违反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0年第1号)第九条、《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银监会令2010年第4号)第六条、《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第四条、《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财金〔2017〕90号)第八条等条款,被驻马店银监分局罚款80万元。

  徐东涛对确山农商行违规开展信贷业务负领导责任, 违法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0年第1号)第九条,《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银监会令2010年第4号)第六条,《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第四条,《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财金〔2017〕90号)第八条、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管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被驻马店银监分局给与警告处分。

  公开资料显示,确山农村商业银行前身是确山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2010年初在确山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基础上筹建申请。2010年7月5日,中国银监会批准筹建河南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0月8日,河南银监局批复同意河南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确山农商行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附公告截图: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