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新规:不得以相关事项不确定为由随意申请股票停牌

2018年11月07日08:11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1月7日消息(记者 王雨馨)6日晚间,证监会发布公告称,近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当按照及时披露的原则,分阶段披露有关事项的具体情况,不得以相关事项不确定为由随意申请股票停牌。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是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主要功能是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提示重大风险,维护公平的交易秩序,但与国际成熟市场相比,中国股市实践中仍存在着停牌事由较多,停牌期限特别是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限较长等问题。

  为优化交易监管,增强市场流动性,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证监会研究制定了《指导意见》。

  除了明确不得以相关事项不确定为由随意申请股票停牌,《指导意见》主要内容还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是压缩股票停牌期限,增强市场流动性。进一步缩短重大资产重组最长停牌期限;明确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其股票原则不停牌;并购重组委审核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在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召开当天应当停牌。上市公司股票超过规定期限仍不复牌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强制复牌。

  二是强化股票停复牌信息披露要求,明确市场预期。提高初始停牌时的信息披露标准,对停牌期间重点阶段的信息披露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并严格落实强制停复牌情形下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相应配套工作安排。明确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指导意见》修改完善股票停复牌具体规则,做好有关停复牌的自律管理与服务。同时,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股票停牌时间与成分股指数剔除挂钩机制和停牌信息公示制度,并定期向市场公告上市公司停牌频次、时长排序情况,督促上市公司采取措施减少停牌。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