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规范网约车管理 强化行业事中事后监管

2019年01月10日16:55

来源:河南政府网

  日前,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管理,强化行业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通知》指出,各级交通运输、网信、发改、通信、公安、人民银行、税务、工商等部门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密切协调配合,强化信息数据共享,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有关经营行为的监管,积极推进网约车平台、车辆和驾驶员三项许可进程,促进我省网约车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同时,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各自职责,对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从事网约车经营、线上线下车辆或人员不一致、信息泄露、不依法纳税、不正当竞争、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监管。

  《通知》明晰联合监管处置流程。一是对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二是对已经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交通运输、网信、通信、公安、人民银行、税务、工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多部门的,相关部门可开展联合约谈。三是出现前两种违法违规行为,且拒不改正的,由联合监管发起部门视情节严重程度,将违法违规情况及暂停发布、下架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等载体处置建议逐级报送至对应的省级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组成部门。四是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等载体被暂停发布、下架后,继续出现前两种违法违规行为的,由联合监管发起部门将违法违规情况及停止互联网服务、停止联网或停机整顿的处置建议逐级报送至对应的省级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组成部门。是否恢复互联网服务或联网,由联合监管发起部门根据整改情况提出处置建议,按前述流程提请通信或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

  《通知》强调,各部门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等市场主体实施行政处罚的,记于相应企业名下,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交通”等网站进行公告。要完善协作机制,密切沟通配合,探索建立政府部门、企业、从业人员、乘客及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机制,共同推动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记者 王靖)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