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披露了国资划转社保基金的最新进展:中央层面已完成两批24家企业的划转工作。近期,还将对35家中央管理企业实施划转,预计中央层面59家企业划转国有资本总额6600亿元左右。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全面推开划转操作的文件,将于近日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印发实施。
7月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今年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这是增强我国社保基金持续性,进一步夯实养老社会保障制度基础的重要举措。
此前,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政府工作报告也多次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作出部署。
2017年11月,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决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划转对象为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该方案明确,按照“试点先行、分级组织、稳步推进”的原则完成划转工作。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按此要求,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及时启动划转试点工作。经国务院批准,2018年首先在中国联通等3家中央管理企业,中国再保险等2家中央金融机构,以及浙江省和云南省开展试点。在试点基本完成的基础上,中央层面又对15家中央管理企业和4家中央金融机构实施了划转,即中央层面完成两批24家企业的划转工作。近期,还将对35家中央管理企业实施划转,预计中央层面59家企业划转国有资本总额6600亿元左右。
地方层面,除试点省份外,其他省份也相继开展了划转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企业情况摸底排查、制定实施方案、选择承接主体等,为下一步实施划转奠定了基础。
上述负责人指出,试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成效,积累了经验,同时,也反映出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明确的问题。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证监会加大协调力度,起草了全面推开划转操作的文件,将于近日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印发实施。
据介绍,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做好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充分体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代际公平和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记者 孙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