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管业期盼已久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25日正式亮相。银保监会公告显示,作为资管新规的配套政策,《办法》于去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充分吸收了业内外科学合理的建议,将正式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作为规范保险资管产品的纲领性文件,《办法》旨在落实资管新规,明确三类保险资管产品的共性要求。后续,银保监会还将择机发布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的配套细则,进一步细化监管标准,提高监管政策的针对性。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保险资管产品余额2.76万亿元,其中债权投资计划1.27万亿元、股权投资计划0.12万亿元、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1.37万亿元。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办法》的制定意在引导保险资管产品错位竞争和差异化发展,一方面发挥中长期产品的优势,丰富市场中长期投资工具和金融产品供给,满足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的配置需求;另一方面畅通长期资金对接实体经济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对照资管新规,《办法》对保险资管产品业务进行了全面规范,进一步强化了对保险资管机构的责任要求与约束,明确权责边界,划定业务红线,有利于降低保险资金及保险资管行业的投资风险,提升运作规范化水平。
同时,《办法》结合保险资管产品特点,细化了机构资质、产品运作管理、信息披露等内容,并在投资范围、能力监管、风险责任人等方面制定更严格的规则。在打破刚性兑付、消除多层嵌套、去通道、禁止资金池业务、限制期限错配等方面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
多位大型保险资管公司负责人认为,保险资管机构通过对实体经济和资本工具的投资,能有效对宏观经济产生积极的促进和影响。泰康资产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段国圣表示,长期稳定的保险资金无论在维持资本市场稳定、帮助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渡过难关,又或是在大健康、公共卫生等领域,都能积极开展投资活动,发挥其重要价值。”
新华资产总经理张弛也表示,保险资管产品投资者范围的扩大,特别是将基本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长期资金纳入其中,有助于保险资管机构积极引导长期资金对接实体经济,服务民生建设,“同时也将激发我们作为专业投资机构的创新动力,运用投行思维开拓财富管理‘蓝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