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保监局重磅发文!18条举措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2020年06月18日09:17

来源:大河报·大河财立方

  记者 徐兵

  6月17日,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获悉,近日,河南银保监局印发《河南银行保险机构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支持河南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制造强省建设。

  提高政治站位,做优做强五大制造业主导产业

  当前河南已发展成为全国重要的制造业大省,但仍存在产业层次低、创新能力弱、高附加值产品少等问题,转型升级任务较重。

  对此,《意见》指出,银行保险机构要提高政治 站位,充分认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对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综合国力、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把金融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落实“六稳”和“六保”工作的重要举措。

  《意见》也指出,银行保险机构要围绕制造业“做优做强主导产业,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目标,全面改善金融服务。支持河南十大新兴产业发展行动,切实加大对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智能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支持,培育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极。

  同时,要大力支持河南装备、食品、新型材料、汽车、电子信息等五大制造业主导产业做优做强,巩固提升优势地位。支持钢铁、铝工业、化工、建材、轻纺家居等传统产业通过改造提升,加快转型升级。支持制造业“瞪羚”企业、科创企业、创新龙头企业等中小企业加快成长发展。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支持军民融合发展。

  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比例,支持银行与金租、担保等开发制造业金融产品

  在优化制造业金融服务方面,《意见》指出,要稳步提升融资规模、拓宽融资担保方式、合理安排贷款期限、适度降低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意见》指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专项信贷计划,提升制造业贷款规模和比重,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比例。全国性银行分支机构要争取总行专项信贷规模等资源倾斜。各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要充分利用央行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效应,积极扩大制造业信贷总量。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要努力实现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其他银行业机构要努力实现制造业贷款增速明显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意见》指出,河南全省保险机构要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积极争取更多的保险资金投向河南制造业企业和项目,通过股权和债权等多种方式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

  在融资担保方面,《意见》指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建立完善智能风控系统,挖掘中小微企业履约能力、信用状况、交易信息等非财务信息,科学识别客户融资需求和偿债能力,拓宽制造业贷款抵押担保范围,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适度提高押品抵质押率。坚持审核第一还款来源,把主业突出、经营稳健、订单充足等作为授信重要考虑因素,合理提高信用贷款比例。

  在创新发展金融产品上,《意见》指出,支持发展银团贷款,服务制造业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支持银行机构与金融租赁、融资担保、保险、创投机构、私募基金等合作开发制造业金融产品。

  同时,《意见》指出,鼓励发展支持企业走出去融资,运用银团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融资、出口信贷等多种方式,为制造业企业在境外开展业务活动提供多元化和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出口信用保险经营机构要加大对河南省制造业出口企业承保支持力度,用好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政策。

  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设立财务公司,合理提高制造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在差异化金融政策方面,《意见》指出,要发挥各类机构的优势。支持辖内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龙头企业集团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鼓励具备条件的财务公司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开展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消费信贷和融资租赁服务,促进集团产品销售。

  《意见》指出,支持辖内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联合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鼓励发展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等业务,支持实施设备更新改造和智能升级。鼓励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企业入股辖内金融租赁公司。

  在信贷政策方面,鼓励辖内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先进制造业融资事业部或金融服务业务部,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支行,在风险偏好、业绩考核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管理。

  《意见》指出,要发挥好银行业债委会、联合授信机制的作用,切实防止多头授信、过度授信问题,避免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形成新的过剩产能。对于产能过剩的制造业行业中技术设备先进,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虽暂遇困难但经过深化改革和加强内部管理仍能恢复市场竞争力的优质骨干企业,做到不盲目停贷、压贷。

  值得注意的是,在激励机制方面,《意见》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纳入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合理提高制造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力争将制造业新增贷款不良率控制在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同时,建立健全制造业贷款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对分支机构和基层人员的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和免责条件,建立内部问责申诉通道,做好相关人才的储备与培养,健全“敢贷、愿贷”长效机制,增强“能贷、会贷”本领。

  以下为全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印发《河南银行保险机构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豫银保监发〔2020〕7号

  各银保监分局(含济源监管组),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邮储银行河南省分行,各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郑州分行,河南省联社,中原银行、郑州银行,郑州辖区各村镇银行,各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原农险,各省级保险分公司:

  现将《河南银行保险机构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请各银保监分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

  《河南银行保险机构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和河南省委省政府决策安排,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支持河南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制造强省建设,根据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纲要》,结合河南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

  (一)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制造业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是实体经济的主体,是科技创新的主战场,中国决不能走产业空心化老路。当前河南已发展成为全国重要的制造业大省,但仍存在产业层次低、创新能力弱、高附加值产品少等问题,转型升级任务较重。银行保险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对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综合国力、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把金融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落实“六稳”和“六保”工作的重要举措,紧紧把握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机遇,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既利当前又利长远的原则,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迈进,巩固提升制造业在全省经济中的支柱地位和辐射带动作用,以高质量金融服务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把河南建成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动融入地方战略。银行保险机构要围绕制造业“做优做强主导产业,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目标,全面改善金融服务。支持河南十大新兴产业发展行动,切实加大对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智能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支持,培育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极。大力支持河南装备、食品、新型材料、汽车、电子信息等五大制造业主导产业做优做强,巩固提升优势地位。支持钢铁、铝工业、化工、建材、轻纺家居等传统产业通过改造提升,加快转型升级。支持实施制造业“六大提升专项”、“四基”突破和“三大改造”新技改工程,提高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支持河南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服务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制造业“瞪羚”企业、科创企业、创新龙头企业等中小企业加快成长发展。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支持军民融合发展。支持优势制造业企业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提高河南制造业国际化水平。

  二、优化制造业金融服务

  (三)稳步提升融资规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专项信贷计划,提升制造业贷款规模和比重,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比例。全国性银行分支机构要争取总行专项信贷规模等资源倾斜。各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要充分利用央行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效应,积极扩大制造业信贷总量。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要努力实现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其他银行业机构要努力实现制造业贷款增速明显高于上年同期水平。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企业债券承销力度,依法合规运用“商行+投行+投资”等模式,满足制造业企业融资需求。全省保险机构要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积极争取更多的保险资金投向河南制造业企业和项目,通过股权和债权等多种方式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

  (四)拓宽融资担保方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建立完善智能风控系统,挖掘中小微企业履约能力、信用状况、交易信息等非财务信息,科学识别客户融资需求和偿债能力,拓宽制造业贷款抵押担保范围,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适度提高押品抵质押率。坚持审核第一还款来源,把主业突出、经营稳健、订单充足等作为授信重要考虑因素,合理提高信用贷款比例。

  (五)合理安排贷款期限。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科学测算企业实际经营融资需求,强化期限匹配,合理设置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缓解贷款期限和生产周期错配难题。对于经营正常、信用良好,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制造业企业,及时开展贷款调查与评审,并反馈后续处理意见。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合理增加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小微企业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

  (六)适度降低融资成本。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落实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作为贷款定价基准的有关要求,完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合理确定制造业企业贷款利率,有效降低综合融资成本。使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政策性银行转贷款等低成本资金的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要切实降低制造业贷款利率水平。鼓励运用年审制贷款、循环贷款等方式降低企业资金周转成本。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等收费减免政策,及时清理不规范服务收费和各类违规融资通道业务,落实小微企业服务收费“两禁两限”规定。鼓励保险机构适度下调保险费率,降低投保成本,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企业优惠或暂缓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保费。鼓励出口信用保险经营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对制造业企业投保的出口信用保险给予费率优惠。

  (七)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加强对风险评估与信贷决策的支持,大力发展线上审批贷款业务,适当下放制造业贷款审批权限,通过推广预授信、平行作业、简化年审等方式,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和授信审批效率。对民营企业要一视同仁,不得设置歧视性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等方式支持暂时困难的制造业企业度过难关。鼓励保险机构简化理赔手续,压缩理赔周期,杜绝惜赔少赔、无理拒赔,帮助出险企业减少损失。

  三、创新发展适合制造业特点的金融产品

  (八)创新发展融资产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针对不同制造业企业的金融需求特点,创新开发定制化、差别化、个性化金融产品。支持持续加大科技金融创新力度,积极开展以知识产权为质押的新型业务模式。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制造业绿色发展。鼓励发展并购融资业务,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提升竞争优势,加快转型升级。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通过应收账款融资、订单融资、预付款融资、存货和仓单融资等方式,加大对核心企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资金支持。支持发展银团贷款,服务制造业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支持银行机构与金融租赁、融资担保、保险、创投机构、私募基金等合作开发制造业金融产品。

  (九)发挥保险保障功能。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发展企业财产保险、工程保险、科技保险、专利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质量责任保险等产品,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多方位风险保障。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发展力度,提高保险覆盖面。鼓励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展制造业信用保证保险,为制造业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服务。支持探索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综合保险,拓展营业中断责任保险。支持保险公司完善“政府+银行+保险”融资合作模式,发展“外贸贷”“信保贷”等产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加强业务合作、整合互补资源,优化银保合作业务流程,提升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协同性。

  (十)完善外贸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立足保市场主体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支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和稳住外贸基本盘。积极开展外贸金融服务,综合提供支付结算、融资增信、风险管理、关税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外贸金融服务产品。鼓励发展支持企业走出去融资,运用银团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融资、出口信贷等多种方式,为制造业企业在境外开展业务活动提供多元化和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出口信用保险经营机构要加大对河南省制造业出口企业承保支持力度,用好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政策。鼓励银行机构结合企业需求和自身风险管理要求,积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规模。

  四、落实差异化金融政策

  (十一)发挥各类机构的优势。政策性银行要发挥好制造业中长期专项贷款作用,为重大项目、重大技术推广和重大装备应用提供有效资金支持。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要积极发挥网络渠道、业务功能协同等优势,发展现金管理、债券承销、资产重组、理财投资、财务顾问等多元化的业务,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发挥管理半径短、经营机制灵活等优势,积极开发针对“专精特新”企业的特色化、专业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辖内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龙头企业集团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鼓励具备条件的财务公司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开展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消费信贷和融资租赁服务,促进集团产品销售。支持辖内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联合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鼓励发展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等业务,支持实施设备更新改造和智能升级;鼓励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企业入股辖内金融租赁公司。

  (十二)细化专项信贷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河南战略性新兴行业、先进制造业制定细化制造业子行业信贷政策,建立适合不同类型制造业行业特点的客户准入、授信审批、信用评级、利率定价等制度。鼓励辖内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先进制造业融资事业部或金融服务业务部,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支行,在风险偏好、业绩考核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管理。继续推动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建设,围绕制造业中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提供批量化、规模化、标准化的金融服务。

  (十三)完善差别化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有保有压的差别化信贷政策。对于能耗、环保、安全、质量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落后产能,以及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制造业“僵尸企业”,有序压缩退出相关贷款。要发挥好银行业债委会、联合授信机制的作用,切实防止多头授信、过度授信问题,避免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形成新的过剩产能。对于产能过剩的制造业行业中技术设备先进、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虽暂遇困难但经过深化改革和加强内部管理仍能恢复市场竞争力的优质骨干企业,做到不盲目停贷、压贷。支持制造业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施债转股,合理加大股权融资力度,降低杠杆率。

  五、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十四)完善正向激励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纳入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合理提高制造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力争将制造业新增贷款不良率控制在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增加制造业企业授信业务的考核权重,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对支持制造业情况单独考核;通过内部转移定价优惠、专项激励费用、绩效考核倾斜、利润损失补偿等方式,激发基层机构和人员服务制造业企业的内生动力。建立健全制造业贷款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对分支机构和基层人员的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和免责条件,建立内部问责申诉通道,做好相关人才的储备与培养,健全“敢贷、愿贷”长效机制,增强“能贷、会贷”本领。

  (十五)强化风险防控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坚持独立审贷、自主决策、自担风险,择优支持有核心竞争力的制造业企业发展。落实好各项金融管理要求和风控标准,不断提升数据治理、客户评级和贷款风险定价能力,加快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坚决守住风险底线。进一步梳理优化贷前调查、审查审批和贷后检查、风险预警、风险处置等制度流程,加强贷款全生命周期穿透式管理,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房市,对企业挪用资金套利投机行为严厉打击。

  六、强化组织保障

  (十六)加强工作组织领导。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牵头部门,成立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构建强力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要对照本意见和相关政策,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分解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和任务。加强向总行或总公司沟通汇报,争取政策支持,把国家支持制造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用足用活。各银行保险机构每半年要向监管部门报送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的自评报告。

  (十七)主动加强部门联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及时获取制造业重点项目情况,建立河南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库,主动做好融资对接。配合做好大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深入开展“银税互动”“银商合作”“信豫融”,完善工作机制,创新金融产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风险补偿、担保代偿、保费补贴、利息补贴等相结合的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积极发挥政策性担保公司、地方政府纾困基金、信贷周转还贷资金等的作用。强化与司法部门沟通,提高司法审判执行效率,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十八)发挥监管引领作用。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工作联动,建立会商机制,定期开展工作磋商,共同组织开展产业政策、重点项目、产业发展、融资需求,以及银行信贷政策和金融产品等信息的共享,推动银企融资对接,研究解决金融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加强监测统计,开展支持制造业成效专项评价,并将结果作为银行保险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评价的重要内容。在考核制造业贷款增速中允许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本年度处置的制造业不良贷款进行还原。定期对银行保险机构支持制造业发展情况进行通报。


编辑:申久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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