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助力守住"粮袋子"

2020年08月17日14:40

来源:金融时报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央农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完善农业大灾保险试点,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

  今年,我国夏粮生产已传来好消息。据农业农村部消息,截至6月17日,全国已收获冬小麦3.05亿亩。我国进入主汛期后,一些地区汛情严峻,给农业生产造成不利影响。为此,农业农村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立足抗灾夺丰收,全力以赴做好农业防汛救灾工作,努力夺取小康之年粮食和农业丰收。其中,协助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及时落实理赔资金成为重要措施之一。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我国有超过14亿人口,守住“粮袋子”始终是头等大事,保障粮食安全也是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内容。

  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地质多样,自然灾害频发。因此,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必须切实发挥好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为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持续增收提供有力支撑。银保监会表示,将引领和推动保险业进一步发挥作用,助力落实“六保”任务,其中就包括加大农业生产的保障支持,推进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完善三大主粮大灾保险机制和生猪政策性保险制度,支持农业生产和重要副食品稳价保供。

  为助力粮食生产增产提质,保险公司一直在积极行动。如中国大地保险通过科技赋能等举措,为全国近13万农户、60万亩水稻提供风险保障。在今年汛期来临前,中国大地保险江西分公司已为江西省8个地市、19个县50余万亩水稻,通过植保无人机喷洒形式完成水稻病虫害的统防统治,助力早稻丰收。人保财险德州市分公司在玉米播种育苗期间,通过在集镇设立展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农户普及农业保险知识,在田间地头与农户面对面交流,为其讲解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内容,承保378.5万余亩,提供1.76亿元风险保障。

  保险护航农业生产

  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实现了快速发展。数据显示,我国农业保险提供的风险保障从2007年的1126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3.6万亿元;服务的农户从4981万户次增加到2019年的1.8亿户次;中央财政补贴的品种从6个扩大到2019年底的16个。目前全国农险承保的农作物品种超过270种,基本覆盖了农林牧渔各个领域。2008年以来,农业保险累计向3.6亿户次受灾农户支付保险赔款超过2400亿元。

  以农业大省黑龙江为例,《金融时报》记者从黑龙江银保监局了解到,目前,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已基本涵盖了农业生产面临的旱灾、涝灾、台风、冰雹、病虫害等自然灾害风险。在应对自然灾害方面,特别是2016年区域性灾害多发和2019年强降雨及台风影响,种植业保险赔款金额分别约为40.6亿元和55亿元,赔付率分别为105%、140%,农业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稳定器”作用不断增强。

  由此可见,农业保险在推动农业发展、保障农民收益、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农业保险是管理农业风险的最佳手段。农业保险通过提供风险保障,使农户在遭受灾害后能够恢复生产,并帮助农户实现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从而推动农业持续发展。”

  庹国柱认为,目前,我国粮食安全不存在问题,但外部形势变化可能会带来一些挑战。此外,如果发生的灾害波及面较广,也可能会对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造成威胁。

  在业内人士看来,保障粮食安全应着眼于三个主要方面:充足的农业生产、有效的粮食配送和缓解贫困。从现状来看,在面对气候变化、自然灾害、水资源缺乏、自然资源退化、基础设施不足和市场价格波动等情况时,我国农业生产者抵抗风险的能力仍显不足。

  太平财险相关负责人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农业保险和其他保险一样,都有风险转嫁和损失补偿的功能。但农业保险和其他保险的不同点是,它属于农业支持保护的一种手段,具有农业支持保护的功能,并因此延伸出了很多方面的作用,比如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等。只要是农业产业发展就肯定会涉及规模化经营,就会涉及风险的集中,风险集中就可能会有大额的损失。通过农业保险把这种风险转嫁出去,遇到损失的时候及时赔款,就可以让农业投资者及时恢复再生产。所以,农业保险对保障我国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等都具有积极作用。”

  保障程度仍待提升

  虽然我国农业保险已取得令人瞩目的发展成就,但正如业内人士所言,农业生产者抵御风险的能力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因此,要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坚实支撑,农业保险经营机构还需要加快完善当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方面不足。

  《中国农业保险保障研究报告2019》显示,尽管我国农业保险承保品种覆盖了农林牧渔的各个方面,但相较于我国700余种农产品(8.310, -0.27, -3.15%)而言,占比仍未达到四成,很多地方特色农产品如牧草等,尚未拥有相应的保险产品。

  太平财险相关负责人告诉《金融时报》记者:“从落实保粮食安全任务的角度来看,农业保险的保障程度还有提升的空间。目前,我国主粮作物基础保险的保障程度仅包含种子、农药、化肥等基本成本,对于农户生产来讲,其人工成本和地租成本还未得到有效保障。目前,我国正在推进高保额的完全成本保险和大灾保险,但试点地区和覆盖农户数量还远远不足。此外,现行财政补贴农业保险的保险费实行中央、省、地、县‘配套联动’政策。中央虽然没有硬性要求地(市)、县一定要配套补贴,但不少省要求地(市)、县提供20%左右的配套补贴。一些财政不宽裕的地(市)、县拿不出足够的补贴,不愿积极推动本地(市)、县农业保险的发展。在这些地方,农业保险的参与率比较低,对保障粮食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提升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去年财政部、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农业保险具有大灾风险的属性,自然灾害影响的范围比较广泛,通常会以市甚至省为单位。有的省、自治区就发生过遭遇较大灾害损失时,保险公司无力足额赔偿受灾农户的损失,又没有省一级和中央一级大灾风险分散制度安排,致使投保农民的利益受到不应该有的损害,影响粮食安全。”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坚持“扩面、增品、提标”

  在庹国柱看来,保险业接下来助力落实“六保”任务,保粮食能源安全,仍需按照《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扩面、增品、提标”要求来推动农业保险实现高质量发展,从而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持。

  具体而言,庹国柱表示:“首先,应该继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只有覆盖率达到一定程度,才能充分发挥农险的保障作用。其次,要提升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和服务水平。目前来看,对于规模农户来说,现有的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显得有些不够。”

  数据显示,在我国农业保险270多种保险产品中,非大宗农产品保险品种有250多种,占比为94%,但保费收入只占2018年农业保险总保费收入的20%,可见其承保规模仍然比较有限。因此,庹国柱还强调:“不能将粮食安全狭义地理解为保障粮食作物的生产安全。在‘增品’方面,不仅要增加保险产品供给,还要增加保险标的品种,更多地关注水产养殖、蔬菜、水果等农业领域的风险保障。”

  近年来,保险业也在农险领域积极探索,推出产量保险、目标价格保险和收入保险、气象指数保险、地方特色农业产业保险及设施农业保险等创新产品。例如,太保产险在江苏推出小麦收入保险,由产量损失补偿拓展至市场风险补偿,实现从“保成本”向“保价格、保收入”延伸。中华保险也已初步构建了产量、收入、价格指数、天气指数、扶贫专属类全品类农业保险产品体系,覆盖了农林牧渔业180余个农产品品种,2019年“保险+期货”项目数量达到43个,提供风险保障16.7亿元。同时,保险公司扩大科技应用。比如,平安产险在农险服务基础上,基于平安科技农险智慧云平台打造了灾前预警、灾中监测、灾后估损一体化农业风险及灾害管理体系,输出“智慧农业灾害管理服务”,实现大范围作物识别、灾害预警、监测,为政府和农户提供灾害快速反应能力及快捷的防灾减损措施。

  据太平财险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太平财险开发推出全国首例面向承接农户流转土地的农业社会化新型经营主体的收入保险,土地承接方一旦因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病虫草鼠害或者价格波动而导致实际收入低于预期,太平财险就将按约定进行赔偿,以提升其经营结果的稳定性。据了解,该保险目前已促进流转土地面积达到34万余亩,为农业社会化新型经营主体支付赔款135万元。

  “此外,在黑龙江,太平财险通过‘保险+融资’模式间接撬动涉农资金逾千万元,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节省融资成本超百万元。在湖北,太平财险提出的‘大粮仓’模式,通过建立‘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的合作机制,由金融机构对企业给予信贷支持,由太平财险提供产量保险与保证保险,为资金安全和农作物产量风险提供双重保障,有效解决了龙头企业流转土地的资金问题。”上述负责人表示。


编辑:薛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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