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了开年第一道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下称“决定书”),剑指安心财险。
决定书显示,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安心财险)2020年10月末的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5.7%,偿付能力严重不足。银保监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八条,对安心财险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一、责令安心财险增加资本金;
二、责令其自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停止接受车险新业务;
三、责令安心财险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的薪酬(税前)应在2020年度实际支付薪酬金额(税前)的基础上进行下浮,下浮幅度不得低于20%,其中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下浮幅度应高于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