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河南省分行:以客户为中心 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1年03月18日17:31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年来,建行河南省分行深入贯彻落实“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创新完善金融产品与服务,提升客户体验,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增强了金融消费者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在构建良好金融消费环境中展现了大行的责任与担当。

构建特色消费者服务体系

建行河南省分行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要求,努力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持续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统筹管理,在不断探索与打磨中,形成了一套全流程、专业化、规范化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在售前环节,从保护消费者八项权益的角度完善产品设计,对于向市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均进行评估与审查,不让有瑕疵的产品投向市场,从根源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售中环节,规范员工营销行为,充分披露和告知产品信息,主动做好风险提示,帮助消费者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在售后环节,关注客户体验,持续开展满意度调查,及时发现产品和服务中的不足,不断优化改进,真正把对消费者的保护贯穿在了每一项业务的始终。

深化金融知识宣传教育

在立足服务,做好主动保护的基础上,建行河南省分行竭力帮助消费者提升自我保护能力,通过积极组织开展“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等主题宣教活动,及各类常态化消费者教育活动,面向金融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技能,帮助消费者增强金融知识储备,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2020年,建行河南省分行组织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日、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守住“钱袋子”和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等多个集中宣教活动,累计活动1038次,受众消费者196.3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4.5万份,推送公众号文章103篇,制作宣传短视频26个。

优化金融服务体验

为满足各类消费群体的个性化需求,建行河南省分行以金融创新、科技转型为支撑,不断推动服务向精细化、定制化转变。依托5G+互联网技术,打造智慧岛“5G+智能银行”,将金融服务与生活服务、政务服务相连接,使消费者在银行物理网点便可体验各类生活场景。借助物理渠道优势,融合银政系统,帮助居民实现了政务服务“就近办”的“小目标”。

履行使命职责、勇于担当奉献。建行河南省分行将继续落实“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为金融消费者保驾护航。

相关链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学习金融知识,练就火眼金睛

互联网的发展,让消费者可以接触、了解更多金融产品。网络借贷、直播带货……这些线上消费的新形式,受到消费者,尤其是年轻消费者的青睐。但一些网络平台为获取海量客户,过度包装金融产品,信息披露不到位,给消费者带来风险隐患。今天建行小助手带您一起学习金融知识,GET更多自我保护技能。

三大锦囊

怎样才能在鱼目混杂的网络平台借贷产品中有效鉴别,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呢? 

  锦囊一:理性消费,量入为出

  要认真看清借贷产品内容,某些营销过度宣扬的“消费”“超前享受”“借贷追星”行为不值得提倡,不值得效仿。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要有正确评估,杜绝不计后果盲目借贷、盲目消费行为。

  锦囊二:合理使用借贷产品,切勿“以贷养贷”“多头借贷”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消费者应了解网络平台贷款、类信用卡透支及分期等信贷产品,知悉信贷息费价格、期限、还款方式等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警惕一些机构或平台所谓“免息”“零利息”的片面宣传,树立正确的借贷意识。

锦囊三:选择正规机构、正规借贷渠道

  要选择正规机构、正规渠道获取金融服务。对不明的电话、链接、邮件推销行为保持警惕,不随意点未不明链接,不在可疑网站提供个人重要信息,防范诈骗风险和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三大妙招

金融产品还能直播带货?怎么选才靠谱呢?

妙招一:辨明直播主体资质

金融消费者应弄清发布营销广告、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的主体,注意相应的金融机构、中介机构或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质,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和渠道。

妙招二:看清直播内容

  在购买前充分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重要信息,如借贷产品的息费标准、实际年化利率,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缴费要求,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等,警惕一些金融直播营销中信息披露不足、风险提示不到位、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保收益等销售误导问题,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妙招三:知悉金融消费或投资风险

要有理性、清醒的认知,不被直播营销所营造的氛围煽动而盲目消费或冲动投资,在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合同内容、息费标准、免责条款、风险等级等重要信息后,审慎评估自身是否能够承担或接受,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

八项权利

锦囊、妙招齐上阵,还有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利“防身”哦!

划重点:助您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2015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强调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利: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


编辑:申久燕  审核 :卢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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