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远离校园贷,青春不负债

2021年03月22日14:33

来源:大河网

目前,越来越多的民间借贷或者网络贷款层出不穷,给予广大群众借贷方便的同时,又出现了一系列的矛盾与纠纷。近几年校园贷更在网络上盛行,大学生深陷校园贷危机的事件常见报端!

案件简介

小A是某大学大二在校学生,因家庭条件较差,在当下都使用流行的智能手机时,他还在使用老款翻盖手机,因此经常被同寝室的同学嘲笑,小A因此经常和父母提出要买部当下最流行的苹果手机则被父母拒绝。偶然间,小A在校外某处墙壁上发现有无抵押贷款字样,冲动的小A拨通了对方的电话,后来一发不可收拾。小A在同学面前像换了一个人,朋友也多了起来。但好景不长,对方因一直收不到还款后使用暴力收款,小A怕父母不肯原谅,留下遗书从学校顶层坠楼身亡。

案件分析

这类所谓的校园贷,本质上就是高利贷。国家规定,只有经相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有权发放贷款,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贷款。校园贷一般不属于金融贷款,属于普通经济行为,按民间借贷纠纷处理。

案件警示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民间借贷约定的利率在年利率24%-36%之间,属自然债务区,法律既不支持也不反对;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被认定为无效利息,借款人可要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因此,如果借款人觉得约定的利息太高,或是还款方式不能继续履行,借款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对方在合法范围内变更之前的约定。

在此,合众人寿河南分公司倡议全体大学生,应当树立理性消费观念,谨防过度借贷。


编辑:申久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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