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孙静 通讯员 陈凯
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草案聚焦提升登记便利度、精简申请材料和登记环节、推动解决“注销难”、设立歇业制度、明确诚信和监管要求、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等6个方面提出若干措施,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和促进公平竞争提供了法治保障。我省在以上6个领域改革成效如何,下一步如何推动草案落实,记者采访了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
围绕提升登记便利度,草案指出要推行当场办、一次办、限时办、网上办、异地可办等。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持续推行的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已实现了网上办、异地办等;通过流程优化,目前全省有14个省辖市已实现1天办结。目前,我省正全力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通过将企业注册、发票领取、刻章办税等事项全部集中在一个平台办理,将积极落实草案要求,最大限度便利市场主体登记。
在精简申请材料和登记环节方面,草案指出登记机关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该负责人表示,在此方面我省相关改革一直走在前列,从最初实施的“三十五证合一”改革,到“证照分离”、取消核名审批、开展实名验证等,都是在精简、优化登记手续。下一步将按照国务院部署,通过持续深化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实行“承诺制”等,进一步为登记人减负担。
为推动解决“注销难”,草案明确规定市场主体未发生或已清偿债权债务、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应缴税款等,书面承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按规定公示的,可按简易程序办理注销,其中个体工商户无需公示。该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行企业简易注销,主要是通过开展网上注销、压缩公告时间等举措为注销提供便利,此次草案为破解注销难题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方向,我省将在简易注销基础上采取更加有力的改革措施,以精准解决企业退出时间长、手续繁、材料多等堵点问题,让市场主体进退更加有序。
为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草案特别提出了要设立歇业制度。指出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并向登记机关备案,歇业最长不得超过3年。该负责人认为,从制度层面明确设立歇业制度极大提升了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包容度,企业不仅保住了市场主体资格,也为下一步恢复经营增强了信心。
“草案不仅将商事制度改革已有的成效归纳总结上升为法规要求,同时为下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将充分结合我省实际抓好落实,以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发展活力。”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