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棚改工作成效明显 连续三年获国务院激励

2021年05月28日09:25

来源:河南日报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高长岭 通讯员 朱培伦

  5月27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因棚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我省今年再获国务院激励表彰,至此,我省棚改工作已连续三年被国务院督查激励,三门峡市、平顶山市、郑州市分别获得2000万元中央财政奖励资金。

  棚户区改造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累计改造脏乱差居民区和城中村4431个,涉及棚户区居民200多万户,开工棚改安置房320多万套,已建成交付187万多套,回迁安置居民约123万户,累计完成投资7900亿元,拉动社会投资近万亿元。通过实施棚户区改造,有力改善了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提升了城市基础设施承载力,优化了城市空间布局,有效带动了建材、家居、家电等投资和消费,对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我省成立了22个相关省直部门组成的河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采取厅领导分包、处室对口巡查、年终考核验收等措施,压实各市县政府主体责任,激发基层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市县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棚改工作领导协调机构。

  据介绍,我省棚改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目标,压实各级政府责任。积极筹措资金,在全国率先建立棚改政府购买服务贷款模式,通过国开行、农发行累计签订棚改政府购买服务贷款合同项目565个3945亿元,已发放贷款3018亿元。2019年国家推行棚改专项债后,我省各级财政和棚改部门积极申请,累计发行棚改专项债项目1207个1077.72亿元。近三年来,共申请各类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0.88亿元,省级财政安排7.96亿元,有力保障了棚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同时,我省将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实行计划单列、优先安排、应保尽保,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我省坚持为民理念,实施和谐棚改,加强信息公开,提高群众参与度。通过“四议两公开”、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和全体居民大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和决策权。

  鼓励连片改造,提高居住便利性。我省把棚户区改造作为百城提质建设工程重要载体和抓手,与城市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事业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推进,以经济发展为主线,以提高群众居住品质为目标,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郑州市强化“五规合一”,注重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实施整街坊、成片区有机更新和有序改造,充分考虑群众就业、就医、教育、休闲等需求,合理规划建设停车场、公共绿地,以及便民服务中心、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群众居住品质和生活环境不断提高。

编辑:申久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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