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4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近日披露的北京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京银保监罚决字〔2021〕43号)显示,北京巅峰同道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保险中介许可证从事保险中介业务。北京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取缔违法业务活动,没收违法所得106.35万元,并处违法所得一倍罚款,罚没合计212.7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设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或者未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