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依法规范才能行稳致远

2022年03月28日10:56

来源:安阳日报

  □牛琼辉

  近年,信息科技的不断发展推动着保险科技呈现出数字化特征,互联网保险应运而生。作为保险业未来发展的一个方向,互联网保险顺应了互联网思维,解决了效率的问题,凭借其易投保的优点,实现了跨越式增长。然而,随之而来的是理赔困难、捆绑销售等各类乱象,背离了保险产品防灾保障的应有之义。

  今年1月1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实施。紧接着,支付宝出售近三年、月投保人数曾数次超过1亿人的“相互宝”也宣布于1月28日24时起停止运行。

  通过观察“相互保”整个周期可以发现,作为最具代表性的互联网保险之一,“相互宝”具有低廉的价格和简单的投保条件,同时引入独特的陪审机制,将大众群体引入保险理赔机制,互联网带来的众多优势使“相互保”投保人数在早期呈现爆炸式增长。然而,随着投保量上升,公司需要承担的保险责任快速增加,并最终作用到逐渐增长的保费之中,造成了投保人的流失。除此之外,陪审机制虽然考虑了人文主义关怀,但是“大众评审”相较于专业保险公司暴露出了主观性的缺点,甚至引发出互联网水军投票等道德风险。种种因素最终促使“相互宝”在互联网保险新规下走向终结。

  支付宝的“相互宝”面临的困境在中小型企业上显现出更多问题。在新规发布初期便有20余家保险公司暂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众多依靠互联网平台的中小型保险公司在不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的前提下,通过出售低价保险、故意隐蔽条款等方式,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将保险出售给投保人。长期来看,互联网保险投诉量在近两年屡破新高,投保人结果多以败诉告终也与保险设立初衷相背离。

  那么,如何遵循新规使互联网保险行稳致远?首先,将互联网保险销售门槛提升,严格把控互联网保险产品种类,对万能保险、分红保险销售进行限制,从“节流”角度上保证投保人的利益。其次,互联网保险产品规范化,不仅名称要统一冠以“互联网”字样,而且还要进行销售行为回溯,在源头上规范了险企的产品创新和销售渠道,避免销售误导,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最后,线上线下结合规范互联网保险产品经营,限制偿付能力低的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从“开源”角度上防范投保人利益受损。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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