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1日晚,步步高公告称,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已于2024年6月30日收到湘潭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步步高及其十四家子公司《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步步高及其十四家子公司的重整程序。
获得法院的裁定批准,意味着步步高股份进入了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同日,步步高还披露了裁定批准后的重整计划。
湘潭中院裁定批准后的重整计划显示,步步高及其十四家子公司债权清偿方案为:职工债权不作调整,全额清偿;税款债权不作调整,全额清偿;有财产担保债权,在优先受偿范围以现金和留债清偿;普通债权以现金、转增股票等方式清偿。
重整计划显示,步步高首先通过引入25亿投资款,预计流动性将大幅改善;其次,重整完成后,在步步高经营状况如期改善的情况下,自重整计划裁定批准后,留债利息按2.15%计算,财务成本将大幅下降,留债10年清偿,彻底解决“短债长投”问题;此外,普通债权方面,每家债权人超过10万元的债权部分,将以步步高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按照9.69元/股的抵债价格进行以股抵债,预计削减大幅债务,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恢复和改善经营。
从2023年7月17日法院决定预重整开始,步步高的重整进程就紧锣密鼓地向前推进。10月26日,步步高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此外,14家子公司也相继于同年9月、11月进入重整程序。
2024年4月,步步高相继确定两批共计17家投资人,并于4月25日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5月9日,步步高相继披露《重整计划(草案)》相关方案,并最终获得出资人组会议、债权人会议通过。6月30日,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