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9月12日讯 日前,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
(1)2023年3月18日制造的绿源牌TDT2225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2台;
(2)2023年8月13日制造的绿源牌TDT2121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12台;
(3)2022年8月16日制造的绿源牌TDT22060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29台;
(4)2023年12月20日制造的绿源牌TDT23047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75台;
(5)2023年12月13日制造的绿源牌TDT2230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9台;
(6)2023年11月22日制造的绿源牌TDT23131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28台;
(7)2023年12月28日制造的绿源牌TDT2116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79台;
(8)2022年7月14日和2022年8月17日制造的绿源牌TDT22029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41台;
(9)2023年3月6日和2023年3月30日制造的绿源牌TDT22063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423台;
(10)召回2023年3月11日制造的绿源牌TDT22018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93台。
共涉及数量为1001台。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TDT2225Z、TDT2121Z、TDT22060Z、TDT23047Z、TDT2230Z、TDT23131Z、TDT2116Z型号标识与警示语项目、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项目、互认协同充电项目、充电过压保护项目、充电过流保护项目、放电保护项目、对触及带电部分的防护项目、布线项目不符合GB 42295-2022标准要求;控制系统(过流保护功能)项目,整车质量项目,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项目,电气装置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标准要求;TDT22029Z、TDT22063Z、TDT22018Z型号整车质量、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电气装置(短路保护)、控制系统(过流保护功能)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标准要求。消费者在使用时存在引发交通安全、电气安全事故等安全隐患。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对涉及产品将通过免费为客户提供维修、更换零部件等方式,以消除安全隐患。
此外,消费者如遇消费品问题也可登录网站https://315.auto.china.com.cn/consumer-complain/list.html,反映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