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记者申久燕)9月18日,记者从郑州银行官网获悉,该行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市公告书,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银行”)股票将于2018年9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告截图关于股份锁定期及股份减持的承诺
公告书显示,作为郑州银行第一大股东的郑州市财政局,豫泰国际、兴业房地产、中原信托、晨东实业、郑州投资、国原贸易、百瑞信托、正弘置业、盛润控股、河南投资集团、郑州污水净化、郑州发投、豫发集团、康牧农业、永威置业、郑州市政建设、郑州环卫清洁、郑州市政工程、中原环保、河南高速作为合计持有郑州银行51%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持有该行股份的王天宇、郭志彬、毛月珍、李磊、姜涛、王艳丽、王兆琪及申报期间新增股东皆承诺:
自郑州银行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郑州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郑州银行回购其持有的郑州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此外,持有内部职工股超过5万股的个人,承诺自郑州银行上市之日起3年内,不转让所持股的郑州银行股份。
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公告书,郑州银行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可以采取现金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向该行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该行普通股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30%。
郑州银行还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该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