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购买了保险后不久,一定会接到一通电话,询问您购买保险的情况,这就是保险公司的承保后电话回访。为保障消费者权益,避免销售误导,各保险公司的电话回访是监管部门要求设立的一个“从承保前端严格把关业务品质”的重要环节。
但很多保险消费者一方面不十分了解投保的基本知识,一方面又不认真对待电话回访,最后损害的还是自己的利益。所以,这通电话对于消费者来说决非可有可无,而是十分值得重视。
保险回访的重要性
1、回访电话保护投保人权益
对投保人来说,电话回访提醒自己仔细阅读理解保险条款内容,防止销售误导,甚至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保险,仍能根据电话提示在犹豫期内进行退保,所需费用仅需扣除10元工本费,本金不受任何损害。如果不能理解保单条款,可及时向保险公司咨询,切勿不要不懂装懂,盲目回答“清楚”、“知道”、“明白”。
保险营销员在合同订立后根据规定必须告知客户回访电话的存在以及回访内容,如未据实告知,可要留心了,毕竟我们不能保证个别行径可恶的销售人员想通过这个浑水摸鱼。
2、回访电话保护保险公司权益
对保险公司而言,回访电话在得到投保人已经阅读条款、明确各种权益的答复后,一旦日后有所纷争,也有录音为证,并且这个回访录音也是银保监会强制要求执行的工作内容之一。
保险业对客户具有长期服务的行业特性,所以当保单出现疑义,还是可以致电保险公司进行咨询的,保险公司也可以在这些咨询工作中了解到客户需求,进而提升自己的服务水平。
保险回访内容介绍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人身保险新单业务回访应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受访人是否为投保人本人;
2、确认投保人是否购买了该保险产品以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否按照要求亲笔签名;
3、确认投保人是否已经阅读并理解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的内容;
4、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和保险期间;
5、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退保可能受到的损失;
6、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犹豫期的起算时间、期间以及享有的权利;
7、采用期缴方式的,确认投保人是否了解缴费期间和缴费频率。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对万能保险、分红保险投保人的回访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投保人是否购买了该保险产品,投保人是否在投保单上亲笔签名;
2、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犹豫期的起算时间、天数以及犹豫期享有的权利;
3、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4、提示投保人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收益是不确定的,取决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万能保险)
5、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费用扣除项目及扣除的比例或者金额;(万能保险)
6、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宣传材料上的利益演示是基于公司精算假设,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分红保险)
7、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退保可能产生的损失。
以上便是保险公司回访电话内容的详细信息,提醒大家一定要认真倾听回访电话的告知事项,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以保证在第一时间享受到保险公司提供的相关服务。
再次提醒大家:要重视保单电话回访,不能把电话回访理解为是“走过场”。电话回访是保险公司发现保单存在销售误导的重要途径,消费者一定要认真听取回访人员提出的问题,并在确保自己清楚后再作答。此外,还应认真研读相关保险条款,遇有不明白的可咨询相关销售人员或者拨打合众人寿客服热线9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