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合众人寿提醒您退保需谨慎

2020年09月16日15:35

来源:大河网

不怕平时用不上,就怕用时没保障!

客户王女士,2017年7月投保某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万,附加住院医疗保险,保额1万。2019年12月,客户来到公司强烈要求退保,称每年交几千元的保险费根本没用,经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多次劝阻无效,遂为其办理了退保手续,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天有不测风云,退保2个月后客户来电话告知,自己因心脏疾病住院治疗,医疗费高昂,希望保险公司能帮助恢复保单效力并进行理赔。但不幸的是,保单一旦退保,便无法享受原有保障,对此,王女士后悔不已。

退保,是保险消费者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但是,一般情况下不建议客户退保,因为在犹豫期后退保,损失的可不仅仅是金钱了!

退保后原有保障随之消失

退保后,被保险人原来享有的保障随即消失,面对随时可能发生的风险,很有可能出现“一病回到解放前”的情况。

投保后重新计算等待期

若退保后重新投保医疗险、重疾险,其保险条款中约定的责任免除期即“等待期”将重新计算。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疾病发生保险事故,则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只退还所交保险费。

重新投保可能会被拒保

退保后重新投保,可能会因为身体状况的变化或超过规定的年龄而被拒保,从而失去获得保险保障的权利。

重新投保时交费标准往往会提高

一般来说,投保同一险种,被保险人的年龄越大,交费标准越高。如果退保后重新投保,便会因年龄的增长而多交保险费。

所以,在此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退保可能产生的损失,投保人在投保前一定要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从需求出发,慎重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同时注意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清楚保险期限、保险责任、保费缴纳规定以及免责条款等重要合同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寻求代理人或保险公司客服的解答,慎重退保,切实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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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申久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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